【照片勒索】大學生遭禁錮家人被勒索700萬 主腦及同黨3人囚29至60個月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1/25 17:38

最後更新: 2024/01/25 17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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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禁錮及勒索大學男生,主腦及同黨共3人今於區域法院判刑。資料圖片

22歲大學生涉遭前女友以其現任的私密照勒索5,000元,事主到酒店房間交贖金時被禁錮,其父母共被勒索700萬。受審後罪成的男女主腦今(25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54個月和60個月,指證主腦的認罪同黨則被判囚約29個月,法官斥被告主要為貪念犯案。另一名現年18歲男生則押後判刑至2月8日,待索感化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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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,案中主腦被告楊子潁(25歲)及葉文軒(25歲)先誘事主上酒店勒索5,000元,再將事主禁錮並要求交出銀包和解鎖手機,背後的大陰謀是勒索事主母親數百萬,葉另涉獨自勒索事主父親100萬元。

法官指控罪嚴重,事主遭禁錮約半日,雖無受傷但被剝奪人身自由,必然受驚,女主腦在分手後勒索事主和其現任女友,或出於報復、妒忌或主要為了貪念犯案。法官判女被告囚54個月,男被告囚60個月。

至於認罪並指證主腦的18歲吳姓男生及黃希朗(27歲),法官指黃的角色雖較輕,但他招攬吳,吳再招攬同案4名少年被告加入,判處黃監禁28個月4星期。法官將18歲男生的判刑押後至2月8日判刑,待索感化報告。

4名被告為楊子潁(25歲)、葉文軒(25歲)、黃希朗(27歲)及18歲吳姓男生。黃早前承認2項勒索罪、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及1項非法禁錮罪,吳承認1項非法禁錮罪。

楊及葉則否認勒索、盜竊及非法禁錮等6罪受審,被裁定2項勒索罪、1項盜竊罪及1項非法禁錮罪罪成。葉獨自面對的勒索罪罪成,另1項盜竊罪罪脫。控罪指,兩人連同其他被告以恫嚇方式要求X及Y交出5,000元,另要求X母交出600萬港元;於酒店房間內偷竊屬於X的手機、銀包及信用卡等;另於連同其他被告將X禁錮在酒店房。葉另被控盜竊X的手機及要求X父交出100萬港元。案發於2020年9月14日至16日及11月6日。

案情指,事主X和Y是情侶,兩人曾拍親密照後上傳至雲端。楊是X的舊愛,葉是楊的新男友。楊、葉取得兩人的私密照後要求X和Y以5,000元贖回照片。X交贖金時被禁錮在酒店,翌日趁看守者睡着後逃走及報警。X母被勒索600萬港元贖金,否則斬斷X手腳,X父則被葉勒索100萬港元。

同案另外5名已認罪被告中,陳霖楓(21歲)及19歲男生就非法禁錮罪被判囚26及28個月;3名13歲至17歲被告就非法禁錮等罪,分別被判感化及入教導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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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